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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之“梅毒”篇
发布时间:2024-06-08 来源:顺庆区妇幼保健院

梅毒作为一种危害性极大的性传播疾病,其母婴传播的危害性不容忽视,深入了解梅毒的母婴传播机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对于保障母婴健康,减少梅毒的新生儿感染,具有重要意义。


一、什么是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TP)引起的一种传染病,临床上以硬下疳和淋巴结肿大以及累及整个躯干和四肢的弥漫性对称性斑疹或丘疹等为主要表现,如果未治疗或治疗不充分,可能发展到三期梅毒,此时可侵犯骨、眼、神经等部位,严重者可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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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梅毒的传播途径是什么?


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而梅毒的母婴传播途径有:宫内传播(通过胎盘)、产时感染和产后感染(如有乳头皲裂的妈妈进行母乳喂养容易把病毒传给宝宝)。日常生活接触一般是不会传染梅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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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梅毒孕妇如何降低母婴感染风险?


1. 早发现


婚检、孕前保健、孕早期或初次产检时,及时、主动接受检测和咨询服务。建议配偶或性伴侣也同时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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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早干预


孕产妇一旦发现梅毒感染,即刻开始治疗,首选青霉素治疗,通常采用苄星青霉素 240万单位,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1次,连续3次为1个疗程。若有青霉过敏,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采用替代方案。治疗结束后每月进行1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根据结果必要时再次给予一个疗程的治疗。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的孕妇,也应给予1个疗程的治疗,并定期随访。


感染孕妇分娩前必须进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以便与所生新生儿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定量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以此作为后续诊治的依据。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出生后需进行预防性治疗,苄星青霉素,5万单位/千克体重,1次肌内注射(分两侧臀肌)。自出生开始,定期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梅毒。


四、梅毒感染的孕产妇可以进行母乳喂养吗?


梅毒螺旋体不通过乳汁传播,母乳喂养不是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在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接受规范性治疗及干预的同时,梅毒感染母亲可以进行母乳喂养。但如果母亲乳头有严重破溃出血或梅毒病灶时应停止母乳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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